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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调试需要注意事项!

文章来自:消防主机维修 发布时间:2020-02-05 13:39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调试需要注意事项!
一、切断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所有外部控制连线,将任一回路与控制器相连接后,接通电源。
二、控制器应按现行标准《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16808 的有关要求进行下列功能试验,并应满足相应要求:
1.自检功能和操作级别。
2.控制器与探测器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时,控制器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3.在故障状态下,使任一非故障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控制器应在1min内发出报警信号,并应记录报警时间;再使其他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检查控制器的再次报警功能。
4.消音和复位功能。
5.控制器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时,控制器应在100s 内发出故障信号。
6.高限报警或低、高两段报警功能。
7.报警设定值的显示功能。
8.控制器大负载功能,使至少4只可燃气体探测器同时处于报警状态(探测器总数少于4只时,使所有探测器均处于报警状态)。
9.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并在备电工作状态下重复本条第8款的检查。
三、在进行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调试依次将其他回路与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相连接,重复第二项中的各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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