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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达火灾报警主机报废年限
文章来自:消防主机维修 发布时间:2021-09-23 10:08
报警主机施工:
供配电设施
蓄电池达到说明书规定的使用年限时应报废,未达到使用年限但出现表面变形、锈蚀、漏液等现象,经测试不具备使用功能的应报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使用年限不超过十二年,达到使用年限应报废。
报废条件处理方式应符合GB 29837规定。
蓄电池使用年限不超过四年,达到使用年限应报废。没达到使用年限,但出现表面严重变形、锈蚀、漏液情况时,应报废。
火灾报警主机年限内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使用年限不超过十二年,达到使用年限应报废。报废条件及处理方式应符合GB29837的规定。
2蓄电池使用年限不超过四年,达到使用年限应报废。
没达到使用年限,但出现表面严重变形、锈蚀、漏液等情况时,也应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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